首页 > 新闻公告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县医院就诊卡(诊疗卡)可反复使用

日期:2018-05-22 来源: 作者: 关注:

一、县医院现实行实名制就医,请患者来院就诊挂号时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就诊卡(诊疗卡)。

二、就诊时办理的就诊卡(诊疗卡)请妥善保管,可反复使用,详情请查看就诊卡背面说明。

三、使用身份证或就诊卡(诊疗卡)均可在多功能自助服务终端机挂号及缴费。


请遵守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。
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。
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。
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,与本网站立场无关。
 匿名发布 验证码 看不清楚,换张图片
0条评论    共1页   当前第1